(国管办〔2007〕29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铺张浪费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规范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行为,保障公务运转,优化资产配置,严禁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有关人民团体(以下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