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三线搬迁单位处置原址国有资产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三线搬迁单位处置原址国有资产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1992-12-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务院三线建设调整改造规划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三线搬迁单位处置原址国有资产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资企发(1992)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三线建设调整改造规划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92)3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务院三线建设调整改造规划办公室《关于三线搬迁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有关问题的意见》。据各地、各部门反映,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许多具体问题,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1992)3号文件的精神,切实解决好三线搬迁单位处置原址国有资产的一些具体问题,避免国有资产出现不应有的损失,保证三线建设布局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关于三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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