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几点说明》的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几点说明》的通知
入库时间:1992-09-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几点说明》的通知

国资法规法(199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体改委(办)、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国资法规发(1992)39号,以下简称《规定》)下发后,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要求对其中的一些条文作出进一步的解释,以便于操作。为此,我们制定了该《规定》的几点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几点说明

一、关于国家股与国有法人股的划分问题

《规定》第三条中所称国家股是指:1、现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组为股份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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