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职发(199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职改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原则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望及时告我部职位职称司。
附件:《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原则意见》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评聘
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原则意见
为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企业法》,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率,促进企业深化改革,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现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