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离退休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关于重申离退休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入库时间:1997-03-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人发[1997]30号

据反映,近来有些地区的个别社会团体自行在离退休人员中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这种做法违反了职称改革工作现行的政策规定,也不符合深化职称改革的方向,引发了一些矛盾,各地人事(职改)部门应引起重视。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对已离退休的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职务。

二、社会团体未征得省级人事(职改)部门同意,无权组建高级审委员会。凡不符合国家职称改革政策规定和未经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同意组建的评审委员会,所评审的结果一律无效,人事(职改)部门不予认可,不兑现工资待遇。

三、要充分重视发挥离退休干部特别是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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