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资办发(1992)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章评估程序
第四章评估方法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李鹏总理于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签署国务院91号令,正式发布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个《办法》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法规,是我国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该《办法》的发布,对在经济活动中引入产权管理机制,保卫国有资产的权益,促进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现对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