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
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07-04-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人部发〔2007〕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加强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提高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对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现将《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2.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人事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 ……
继续阅读(剩余:88.1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2055520231202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