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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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时间:2011-04-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人社部发〔201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

为健全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体系,规范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标准和程序,现将《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工作中试行。试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翻译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翻译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健全和完善翻译专业人才选拔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资深翻译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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