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通知
入库时间:1991-01-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通知

国资法规发(199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并经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情况组织实施。有关文件汇编和本系统普法教材,由国家局统一编印。实施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告知,以便共同完成普法任务。

附件: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 ……
继续阅读(剩余:85.0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3430320220320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