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财[1990]081号
颁布日期:19901211实施日期:19901211颁布单位:国家教委
为了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国发〔1990〕3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有关要求,我委已明确财务司负责归口管理委属单位和驻外机构的国有资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委属院、校,事、企业单位要落实一个职能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专项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其他资产),综合办理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事务。驻外机构的财务人员在常驻团、使、领馆和教育处(组)的领导下,负责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事项。各单位于1991年元月底以前将负责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