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入库时间:2006-03-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是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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