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关系的通知
国资办字1989第34号
我局是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决定设立的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机构,现已正式开始工作,现将经李鹏总理主持的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三定”方案》印送你们(附后)。对“三定”方案中的职责,我局将分步实施。在当前治理整顿中迫切需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特报经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乾同志批准,将建立工作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给予协助。
一、为统一拟订全国性的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各项管理制度,请各部门将原已制定的涉及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专项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其它资产)的管理制度寄送我局一份。今后制订、修订下发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涉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