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快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快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入库时间:1988-07-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土地管理局

关于加快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遵照田纪云副总理和陈俊生秘书长的批示,去冬今春,国家土地管理局在上海市、广东省花县和山东省青州市进行了全国土地登记发证试点,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之后,根据陈俊生同志的批示,我局又下发了〔1988〕国土〔籍〕字第67号文,要求扩大试点范围,同时要求各地在今年年底前,争取全面完成土地登记发证的第一步—∏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报工作,满足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急需。从目前情况看,一部分地区的申报工作已 ……
继续阅读(剩余:42.6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2524820220320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