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工作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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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工作制度》(直党办字[2003]33号),结合国资委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是国资委直属机关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领导机构,经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依据团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条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及直属各基层团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青年为本、以教育为先、以服务为主、以创新为重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机关青年特点,大力加强青年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团的自身建设,团结、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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