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授于葆林同志为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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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追授于葆林同志为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文件

国资党委组织[2009]103号

关于追授于葆林同志为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所属南京轻工机械厂共产党员于葆林同志,2009年4月18日途经南京市常府街与三条巷路口附近时,发现一位妇女被两名歹徒抢劫,于葆林同志挺身而出,不顾安危奋力追击歹徒,不幸被歹徒刺伤,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于葆林同志用生命实践了在党旗下“随时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入党誓言,用英雄壮举展示了中央企业共产党员的崇高品格,用见义勇为、不怕牺牲的精神诠释了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于葆林同志生前坚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乐于奉献。根据于葆林同志的英雄事迹和生前表现,国资委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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