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首页|文库|正文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法规[2008]194号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已于2008年10月28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深刻认识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意义

《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国有经济繁荣发展的需要。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 ……
继续阅读(剩余:91.4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4516202010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