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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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规划函[2009]5号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科技部《关于组织转制院所和企业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科发基〔2009〕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条件,根据《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我局将择优推荐。

联系人:方磊、蒋晓红、袁雷峰

联系电话:010-63193490、63193184、63192182

电子邮箱:keji@sasac.gov.cn

传真:010-63193161

附件:《关于组织转制院所和企业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科发基〔200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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