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3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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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30号建议的答复
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2021-05-29)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30号建议的答复

徐冠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民营企业平等法律保护的建议》(第2130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国资委职责的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建议》对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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