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首页|文库|正文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财评〔2022〕40号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生态,不断增强国民经济发展韧性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现就推动中央企业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足额支付账款,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

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中小企业账款坚持“应付尽付、应付快付”,从制度、机制、流程和信息化管控上杜绝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对于出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的子企业,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要给予临时性资金或增信支持,确保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账款。

……
继续阅读(剩余:89.2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14836202205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