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会员

一、会籍
  1. 自愿申请,经批准获得交易会员资格和交易席位,在本市场从事产权交易经纪;
  2. 交易会员一次性支付会籍资格费;
二、准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 能够独立从事产权交易活动;
  3.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4. 承认并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三、权益
  1. 接受客户委托从事产权交易业务;
  2. 独立交易席位,免挂牌费、免交易手续费;
  3. 自主向客户收取挂牌费、交易手续费、交易佣金和溢价收益;
  4. 经批准后可转让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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