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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资政策文件 2005-08-09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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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6月3日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

二OO五年八月九日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管理,促进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精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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