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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国资政策文件 2006-05-27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9号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利用,满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利用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布,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测绘成果,是指通过测绘形成的数据、信息、图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测绘成果分为基础测绘成果和非基础测绘成果。

第三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成果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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