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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国资政策文件 2017-10-07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2003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7号公布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实施条例。

第二条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和地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实施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三条国有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应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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