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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外出请销假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19-04-19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市属各国有(控股)企业党委(总支、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及请销假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外出管理与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经中共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会研究,现就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兰外出请销假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企业领导人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市属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凡因公因私离兰外出(含出差、学习、出访、离岗休假、探亲、就医等)均需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二、提前履行请假报批手续

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及临时负责人)因公因私离兰,须提前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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