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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审批内部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16-08-31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云国资统财﹝2016﹞265号

各处室、省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

省国资委2016年度第十一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清产核资审批内部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执行。

云南省国资委

2016年8月31日

清产核资审批内部工作规范

为规范省国资委清产核资审批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3号)、《云南省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管理办法》(云政发﹝2012﹞70号)和《云南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权利责任清单(暂行)》(云国资法规﹝2016﹞14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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