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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对外借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18-08-20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云国资统财﹝2018﹞244号

各省属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省属企业对外借款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省属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提供借款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出借和资金调度的条件、决策权限、审批程序和违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加强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严防资金风险。相关制度完善后向省国资委报备。

二、严格规范省属企业对外借款行为,加强对外借款的审批、管理及风险控制。

省属企业向其所属企业提供借款,由省属企业自行决策,应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责的原则,以出资(持股)比例为限。确需超出出资(持股)比例出借资金的,按以下顺序采取担保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其他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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