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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办法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13-08-13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各省管企业:

为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按照依法、合理、精简、高效和权责统一、监管有效的原则,我委对《山东省省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办法》(鲁国资考评〔2006〕16号)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山东省省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办法》已经省国资委第173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国资委

2013年8月13日

山东省省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管企业及其权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行为,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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