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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
国资政策文件 2016-07-13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8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已于2016年6月3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6年7月13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

“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二、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从事疫苗配送的,还应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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