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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16-12-30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保监发〔2016〕116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制度,提高保险合规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设置合规管理部门、合规岗位,并配备符合规定的合规人员,相关工作应当于2017年7月1日前完成。

二、本办法实施以前,保险公司合规负责人兼管资金运用、内部审计等可能与合规管理存在职责冲突的部门,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应当于2017年7月1日前予以调整。

三、2017年7月1日以后,保险公司申请核准任职资格的合规负责人由总经理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须提供拟任合规负责人任职期间不兼管业务、财务、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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