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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国资政策文件 2017-01-03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2010年3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发布根据2017年1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2号修订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推动科学技术进步,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前款所称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三条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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