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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国资政策文件 2017-06-02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2017年6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实施全员安全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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