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退 前进 登录注册 标准版
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国资政策文件 2009-12-28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2009年12月2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及其他资金。

第三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程的其他采购活动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 …… 🔒


© 2003 - 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