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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
国资政策文件 2011-08-03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的有序开展,促进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2日施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科技部部长万钢

外交部部长杨洁篪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有效有序运行,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以及缔约方会议的有关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缔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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