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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
国资政策文件 2018-04-28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2006年6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0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进出口煤炭检验工作,保护人民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提高进出口煤炭质量和促进煤炭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煤炭的检验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煤炭的检验监管工作。

主管海关按照职能分工对进出口煤炭实施检验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海关对进口煤炭实施口岸检验监管的方式。

第二章进口煤炭检验

第五条进口煤炭由卸货口岸海关检验。

第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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