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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资政策文件 2014-04-21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2014年4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第三条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评价、调整和逐步缩减,按前款规定征求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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