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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国资政策文件 2012-12-10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2012-12-10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公布2013-07-01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本、基金核算;

(四)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五)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六)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七)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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