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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18-07-26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各所出资企业党委(党组):

《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已经省国资委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增强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法治国企建设,保障所出资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国资党发法规〔2017〕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所出资企业实际,制定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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