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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18-05-29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黑国资党〔2018〕50号

黑龙江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精神,结合出资企业实际,省国资委党委制定了《省国资委出资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第一条 为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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