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令2025年第4号)
《核电站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6月12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刘 伟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李乐成
公安部部长 王小洪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2025年7月19日
核电站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核电站乏燃料(以下简称乏燃料)运输管理,保障乏燃料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乏燃料铁路、公路、水路及多式联运的运输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