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遏制和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为整顿政府采购领域市场秩序,遏制和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属于投标(响应)无效的具体情形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的;
(二)不同供应商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