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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06-04-17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市级有关部门、市属直管企业:

为规范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合理流动,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25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成都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暂行办法》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

成都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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