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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10-01-15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司发通〔20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规范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员考核任职制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制定了《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员考核任职制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证员考核任职,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对于符合《公证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按规定程序经考核合格,可以任命为公证员,在公证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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