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退 前进 登录注册 标准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14-02-20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高检发研字[2014]2号2014年2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14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现将柳立国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五个案例印发你们,供参考。

柳立国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检例第12号)

「关键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要旨」

明知对方是食用油经销者,仍将用餐厨废弃油(俗称“地沟油”)加工而成的劣质油脂销售给对方,导致劣质油脂流入食用油市场供人食 …… 🔒


© 2003 - 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