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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国资政策文件 2010-02-10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9年9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法释〔2009〕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9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人民法院适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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