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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24-02-29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建办计函〔2023〕38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统计局、农业农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做好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按照《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2023年服务业统计年报、2024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

(一)统计范围。

城乡建设统计年报分为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2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统计范围为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统计范围为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

(二)统计内容。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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