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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2号)
国资政策文件 2024-02-02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2024年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2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银行贷款的主体除外)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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