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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资委 宁波市监察局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资政策文件 2013-05-07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监察局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

甬国资发[2013]15号

各市属企业、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管办、交易中心: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实现保廉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和单一资产监管企业,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加强采购管理。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多、且有条件的企业集团,应建立小型招标采购平台。

二、企业大宗物资采购(以下简称:企业采购),是指以购买、租赁等方式,单次采购在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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