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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国资政策文件 2019-03-02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1989年2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3月6日卫生部令第2号公布根据2010年4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下称《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称:

“查验”指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以下称卫生检疫机关)实施的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

“染疫人”指正在患检疫传染病的人,或者经卫生检疫机关初步诊断,认为已经感染检疫传染病或者已经处于检疫传染病潜伏期的人。

“染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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