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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04-08-13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国资分配〔2004〕139号)

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做大做强主业,加快发展,利用辅业资产安置分流富余人员的有效途径。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和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云南省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细则》,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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