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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7〕159号
国资政策文件 2017-11-30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苏国资〔2017〕159号

各省属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国资监管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委对2004年3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制定的以省国资委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保留156件,废止和失效68件。清理结果已经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

1。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页无正文)

省国资委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确认我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资〔2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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